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报道>>北京市朝阳区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专栏>>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潘家园街道办事处是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辖区内行使政府职能。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指示。(2)贯彻落实街道工委研究制定的辖区发展规划、工作目标和任务,对重大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3)负责区属次干路、居民区、街巷胡同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4)组织和监督对违法建筑、违法占用道路、无照摊群以及违反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管理规定行为的查处工作。(5)配合市、区有关部门做好节水、人防、环保等工作的监督。(6)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防止扰民。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7)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8)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火、交通安全计划,并组织落实。(9)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外地来京人员以及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综合管理工作。(10)负责计划生育、统计、红十字会、人民调解工作。(11)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就业、劳动力管理、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险工作。(12)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救助工作。(13)负责拥军优属、民兵预备役、征兵和国防教育工作。(14)负责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发展社区服务设施,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15)指导和协调社区居委会工作,规范社区工作职责,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16)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民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17)组织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动员单位和居民兴办社区服务事业,培育和发展社区中介组织。(18)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19)对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居民参与社区环境整治等社会公益活动。(2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由1个行政单位和3个事业单位构成,1个行政单位是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街道文化服务中心。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21,588.41291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740.999479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847.413435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7,644.9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46%;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96.09947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54%。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637.809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88.9257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21.40%;项目支出 14,648.8841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8.60%;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950.603011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3,986.232134万元, 增幅28.98%,本年支出增加2,452.576440万元,增幅15.15%。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29.3981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92.8187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83%;公共安全支出196.35071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6%;教育支出90.65105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9%;科学技术支出0.19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2.4011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8.93871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2.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1.81120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52%;节能环保支出2,027.4276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94%;城乡社区支出5,011.25533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04%;农林水支出352.55359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2,192.8187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00.582766万元,增长22.35%。其中: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986.25756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37.371566万元,增长20.46%。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道办事处的机构运转及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行政在职人员工资等。

    “统计信息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6.2512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6.2512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人口抽样调查和全国经济普查等工作。

    “港澳台侨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0.72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侨联事务管理。

    “档案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9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地名志编纂工作。

    “群众团体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2.6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妇女之家建设、基层团建等工作支出。

    “组织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23.3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300000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项目及党代表分组活动等。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6.48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6.480000万元,增长164.8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工作等。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4.28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4.28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维稳工作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96.35071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3.015717万元,增长36.99%。其中:

    “公安”(款)2018年度决算155.94118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306180万元,增长14.13%。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市指挥中心运行保障及门禁系统维护等支出。

    “司法”(款)2018年度决算1.74953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49537万元,增长2.91%。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普法大讲堂”相关工作等。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38.66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3.660000万元,增长673.2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人口调控等工作。

    3、“教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90.6510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 算增加67.556053万元,增长292.51%。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18年度决算1.2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党校工作。

    “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89.45105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7.556053万元,增长308.5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教育中心装修、社区未成年人教育及社区大课堂等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0.190000万元,比2018年年 初预算增加0.190000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0.19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19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信息化管理车载终端设备安装工作。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142.401130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9.361130万元,增长125.89%。其中:

    “文化”(款)2018年度决算142.40113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79.361130万元,增长125.8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美术馆、图书馆和文化馆免费开放和各项群众文化活动开展等,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文化服务中心机构运转和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文化服务中心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7,858.938714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973.660714万元,增长102.27%。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454.35316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0.473164万元,增长21.52%。主要原因:主要用社会保障事务所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社会保障事务所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民政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2,273.63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55.500000万元,增长2.5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社区机构运转、社区治理、网格化信息建设、公益事业等社区公共服务项目。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8年度决算417.94381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7.905812万元,增长7.1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等。

    “就业补助”(款)2018年度决算483.3589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83.3589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促进就业工作和公益性就业组织补助等。

    “抚恤”(款)2018年度决算22.9536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2.9536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义务兵优待金等事务。

    “社会福利”(款)2018年度决算115.15502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15.1550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高龄老人补贴及成年孤儿安置等。

    “残疾人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336.68147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36.68147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残疾人职业康复、残疾人社保补贴及残疾人温馨家园运转等。

    “红十字事业”(款)2018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关爱生命与健康温暖等工作。

    “最低生活保障”(款)2018年度决算39.95153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9.95153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采暖补贴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3,712.91119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811.681198万元,增长311.9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常态化大扫除、背街小巷环境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651.81120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32.271206万元,增长196.90%。其中: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4.5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4.5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病媒防制等工作。

    “公共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0.8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8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性病艾滋病防控工作。

    “计划生育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157.82142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57.82142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独生子女父母补助、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控制和儿童早教工作等。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6.5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6.500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执法等工作。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8年度决算230.3758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0.835800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医疗救助”(款)2018年度决算120.910329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0.91032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乡特困人员(含退离居老积极分子)医疗待遇补助。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130.903652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0.9036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乡病媒消杀、街乡健康教育、国家卫生城区创建工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

    8、“节能环保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2,027.42762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27.427623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2,027.42762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27.4276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街道地区商品交易市场功能疏解等。

    9、“城乡社区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5,011.255336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450.553136万元,增长221.09%。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501.02438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24.734387万元,增长33.15%。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城管大队机构运转及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城管执法人员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18年度决算679.87788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00.693985万元,增长41.8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道路保洁和绿化、辖区建筑物屋顶牌匾标识规范、建设全要素示范小区等工作。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3,830.35306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125.124764万元,增长443.14%。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机构运转及编外协管员工资支出、地下室清理等其他辖区事务。

    10、“农林水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352.5535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2.553597万元,增长100%。其中:

    “水利”(款)2018年度决算0.952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95200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大中型水库农转非移民培训补贴。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351.60159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51.60159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功能疏解、“平安示范”居民小区建设等。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5.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其中:

    “安全生产监管”(款)2018年度决算5.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0.000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等。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6657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城乡社区支出0.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其他支出36.36657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其他支出”(类)2018年度决算 36.36657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6.366570万元,增长100%。其中:

    “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18年度决算36.36657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36.3665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养老辐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及老年人补助医疗等。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988.925755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 3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9.444136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984136万元减 少3.540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 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3.540000万元减少3.54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9.444136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9.444136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0.000000万元持平。2018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9.444136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9.444136万元持平,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本年度报废1辆,车均运行维护费2.098697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463.293368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52.380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95755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562.7121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24.71088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23,310.091932万元,其中:汽车5辆,102.136322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1个,涉及金额2210.13万元。项目成本控制在2210.13万元,项目实施进度与预期进度相符,按原计划完成。保证了12个社区全年的正常运转,顺利开展了各类党支部活动,完成街道及社区公益事业活动。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0个,决算金额0.000000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 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潘家园街道办事处.pdf